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因方便快捷、低成本等特点,受到资本市场的喜爱。目前已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们重要的融资途径之一。对于控股股东来说,股权质押既可以获取所需资金又不会丧失控制权,因此越来越多的控股股东更倾向于选择股权质押进行融资。虽然股权质押可以缓解融资难题,但控股股东过高的股权质押比例会引发控制权转移风险,威胁到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地位。
股权质押是指股权所有人以其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从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借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资金的一项财务活动。股权质押并不要求股东转让所质押的股权,只是将股权的财产性权力通过质押方式来换取资金借款,保留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质押方只拥有股权的价值,不拥有其他权利。
一、高股权质率抵押
在宽松的货币政策背景下,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仍旧不乐观,业绩增速也出现一定的放缓。当前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比较复杂,对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来说,融资渠道受限仍是他们要面临的挑战。上市公司相对资金匮乏,对资金的需求日渐高涨,刺激着金融市场融资业务及途径的创新,于是众多新型融资方式层出不穷。
此外,由于控股股东所持股票的直接交易行为存在诸多限制,加上股东权利容易进行流通且具有一定的价值性,股权质押作为一项创新型的企业融资方式,为大多数上市公司提供了一条便利的融资渠道。
高股权质押很可能引起上市公司控制权非正常转移。例如当公司经营不善时,高比例质押对市场和投资者所释放的信号往往都是负面的,市场的怀疑和投资者的负面情绪会导致股票价值下跌,为保住自身的利益,质权人有权要求质押人补充质押以降低潜在风险。
若控股股东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补充质押,或者向银行和证券公司等提供其他担保物,则会面临强制平仓,此时若平仓份额较大,就会引发股权质押风险,进而引发控制权转移风险。
二、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不当的股权质押行为不仅会给中小股东带来风险和损失,还会引发控制权转移风险。股权质押是指股权所有人为了从银行、证券等机构借入所需资金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质押活动。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进行质押后,仍然保留其持有的股权相对应的权利,包括控制权、管理权等,质权人只能行使股权的收益权,即财产权。依据质押回购方式的不同,股权质押分为两种,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前者的操作主体主要是证券公司,特点是参与者可以在场内直接完成所有交易流程,也是目前主要的质押方式。
在此之前,上市公司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一般会一起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质押申报登记,也就是场外股权质押,其主要操作主体主要是银行、信托等机构。与场内质押相比,其特点是不能直接在场内交易,并且缺少对标的股权的风险把控,因此风险较大。
在上市公司中,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决策。控制权转移是指购买方通过协议转让、直接并购等方式获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使得公司的控制权发生转移。企业控制权转移的方式包括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两种:有偿转让是通过签订收购协议的方式,通过资金买卖达到转移的目的;而无偿转让则加入了政府主导的因素,通过政府行政手段的干预,将企业的控制权转移到另一公司。
三、控制权转移
控制权转移对于控股股东来说,意味着要将公司控制权转让给他人。对于企业来说,通过更换控股股东来给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在经营下滑时及时拯救企业,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帮助企业重新走向正轨。为在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下,控制权的分配也存在不同,即股东可以凭借持有股份的比例取得不同程度的控制权,进而通过控制企业的经营权取得额外收益。
对于控股股东来说,控制权主要会产生一正一反两种不同的效果。从正面来说,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对公司的绩效进行合理的监督与管理,在此过程中控股股东也能获取更高的收益。而另一面,在进行股权质押后,其仍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他们很有可能会利用控制权去侵占公司的资源。
1.信息不对称理论
控制权和现金流权之间的差异会导致侵占效应,当两者差异较大时,控股股东对公司资源的占有动机就会越强。他们会利用所拥有的控制权来帮助自己获取各种资源,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更多地以自身利益为主。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外部投资者只能通过公司财报及公告等,掌握所投资的公司的一部分信息,而公司的内部管理层却可以及时、全面的掌握公司的所有信息,在对信息上的掌握上两方不对等。在股权质押中,实际控制人为获得更多的额度,会加剧实际控制人与质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2.资质审查
质权人在进行资质审查时,资质信息主要靠实际控制人自己提供。质权人更多的是对被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对于被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无法保证。一旦出质人有心隐瞒,或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了修饰,比如利用盈余管理、市值管理提升关键指标,质权人就会出具错误的意见。
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方便公众和债权人的监督,不断地修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信息披露制度。当股票价格出现波动下跌严重时,上市公司往往会增加股票回购给市场放出有利信息从而抬高股价,并且在高比例股权质押的公司中这种现象更为明显。
3.股权质押
虽然股权质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大部分上市公司融资难的困境,但这种行为也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质押风险。如果到期控股股东无法赎回股权或者股票市值下降,没有足够的资金追加保证金时便不得不被强行平仓,此时可能会危及控制权地位。
同时,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为规避控制权转移所采取的盈余管理等对策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外部利益相关者因为信息不对称而承担越来越大的风险。控股股东在股权质押后,会因为支配权与现金流权的不匹配,很有可能去私自侵占和挪用公司的公共资源等,甚者有掏空公司的情况发生,这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股 权质押的过程中,所质押的股权价格与普通质押标的物的价值所具有的预见性不同,其在市场经济中因受到市场利率波动、供求状况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价格及其不稳定,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当市场波动较大,公司的正常经营因资金限制被禁锢时,高比例的股权质押会让实际控制人背负巨大的债务压力,导致控制权转移。
四、风险
股权质押还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在当今“无股不押”形势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接近平仓线时不愿再补仓,此时股价就会面临下跌的可能,而因此所增加的市场风险就被迫转移给质权人。股权质押带来的风险主要有损害公司价值导致股价崩盘风险、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风险以及质权人风险等。
从表面看,股权质押是控股股东的个 人融资行为,但实际上控股股东选择股权质押的动机和行为都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相关。当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们面临较强的融资限制时,股权质押能有效地帮助其渡过难关,但股权质押后控股股东面临的控制权转移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大。
股权质押对股票价格、公司价值、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控制权变更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股权质押行为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是并非都是恶性的。从控股股东选择股权质押进行融资来看,这与控股股东维持其控制地位有一定的联系。在面临资金短缺时,控股股东完全可以选择将持有股权变现。
一方面,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增加了上市公司的代理冲突从而对公司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由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产生的控制权转移风险对控股股东提高公司业绩也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控股股东选择股权质押融资的主要动机,是为了继续维持其拥有的控制权。根据控制权理论,股权质押后,控股股东依旧享有对公司的控制权,但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会加大,这就使得控股股东的侵占动机变强,控股股东扩大投资的意愿也会更加强烈,他们可能会利用各种资源使自己获得更多利益。
结语
因控股股东所质押的只是公司的股权,并不涉及实物资产,也不存在控制权的转移。当上市公司因资金短缺需要筹集资金时,如果选择定向增发股票或者减持股票,都会稀释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减少其所持有的股权收益。此外,这也会给市场传递出上市公司资金流短缺等不良信号,引发投资者产生负面情绪,最终可能会影响公司市值,造成股价下跌。
但选择股权质押融资就很好地避免了这些问题。控股股东们只是暂时失去了所质押股份的处置权,这样可以获得融资资金,还能保留对公司的控制权,维持其对公司享有的控制权收益。